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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(yī)學實驗室廢水處理方法及工藝
1. 凡含有毒和有害物質的污水,均應進行必要的處理,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后,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網(wǎng)。
2.酸、堿污水應進行中和處理。中和后達不到中性時,應采用反應池加藥處理。
3.凡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廢水,應根據(jù)核素的半衰期長短,分為長壽命和短壽命兩種放射性核素廢水,并應分別進行處理。
4.長壽命放射性核素,且放射性濃度又較高的廢水,應將廢水集中存放,待到一定數(shù)量后,采用凈化法處理。
5.凈化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濃縮液,可采用固化法處理。
6.短壽命放射性核素廢水,應采用貯存法處理。
7.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廢水處理,尚應符合現(xiàn)行的《輻射防護規(guī)定》的規(guī)定。
8.生物an全4級和生物an全3級實驗室的污水,要進行消毒處理。經(jīng)處理后,污水應符合現(xiàn)行的《醫(yī)院污水排放標準》的規(guī)定。
實驗室污水的危害性很大,有些實驗室污水的處理方法簡單,甚至不加任何處理就排入下水道。給環(huán)境造成污染。由于實驗室污水具有組分復雜、多變的特性,故它是很難處理的廢水之一。處理此類廢水的工藝和方法也不是固定成型的。
要將實驗室污水處理好難度較大,而且工作也十分繁雜。實驗室廢水處理設備主要是針對各類實驗室廢水的收集、均質、處理、達標排放。是將實驗廢水經(jīng)過“收集管網(wǎng)→集水均質池→調堿→重金屬捕捉→絮凝→沉淀→過濾→中和反應→微電解→吸附→氧化消毒→達標排放”等多種組合工藝進行處理。
廣泛應用于藥品檢驗所、化學室、藥品室、生測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處理。經(jīng)過處理后的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-1996中的3級標準,處理后的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(wǎng),也可以通過再處理工藝把處理后的廢水進行再利用。
實驗室的廢水是在試驗操作過程,各種器皿、儀表、工具、衣服的洗滌及設備有冷卻等而產生的,這些廢水應按其性質、成分等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。有的廢水可以回收利用其中有用的物質、有的可以直接至外部排水管網(wǎng)、有的則需要處理,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后,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網(wǎng)。
實驗室廢水處理原則
1.減量化原則:從廢水源頭處控制,減少產生,做到清污分流。
2.全程控制原則:全程控制實驗室廢水的產生、處理、達標排放。
3.生態(tài)an全原則:有效去除廢水中污染、有害物質,保護周圍水體環(huán)境。
4.分類處理原則:根據(jù)實驗內容、廢水性質、排放要求,對實驗室廢水進行科學合理地分類,并妥善處理。
5.風險控制原則:加強實驗室風險控制,改進工藝技術,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,提高應對突發(fā)性事件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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