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類加工食品廠污水處理設備的排放標準主要依據《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3457-92)347。其具體標準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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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分級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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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標準:適用于排入 GB 3838 中 Ⅲ 類水域(水體保護區除外),GB 3097 中二類海域的廢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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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級標準:適用于排入 GB 3838 中 Ⅳ、Ⅴ 類水域,GB 3097 中三類海域的廢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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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級標準:適用于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;若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,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,分別執行一級或二級標準。GB 3838 中 Ⅰ、Ⅱ 類水域和 Ⅲ 類水域中的水體保護區,GB 3097 中一類海域,禁止新建排污口,擴建、改建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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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指標3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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懸浮物:一級標準中,畜類屠宰加工、肉制品加工、禽類屠宰加工的排放濃度分別為 60mg/L、60mg/L、60mg/L;二級標準對應為 120mg/L、100mg/L、100mg/L;三級標準對應為 400mg/L、350mg/L、300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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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化需氧量(BOD?):一級標準分別為 30mg/L(畜類屠宰加工)、25mg/L(肉制品加工)、25mg/L(禽類屠宰加工);二級標準為 60mg/L、50mg/L、40mg/L;三級標準為 300mg/L、300mg/L、250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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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需氧量(COD):一級標準是 80mg/L、80mg/L、70mg/L;二級標準為 120mg/L、120mg/L、100mg/L;三級標準為 500mg/L、500mg/L、500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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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植物油:一級標準為 15mg/L、15mg/L、15mg/L;二級標準為 20mg/L、20mg/L、20mg/L;三級標準為 60mg/L、60mg/L、50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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氨氮:一級標準為 15mg/L、15mg/L、15mg/L;二級標準為 25mg/L、20mg/L、20mg/L;三級標準無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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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 值:各標準級別均要求為 6~8.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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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腸菌群數:一級標準為 5000 個 / L;二級標準為 10000 個 / L;三級標準無要求。
此外,該標準還對排水量等進行了規定1。在實際應用中,不同地區可能會根據當地的環境要求和具體情況,制定更為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。